第十二章警察來了解了一下情況,認為當事人都不知道,這不屬于騙婚。
只是陸建國個人的詐騙行為。警方準備立案替他們家追回這三十萬的時候,
糟心男猶猶豫豫的開口了?!肝覀儊聿皇菫榱诉@錢,我年紀也不小了,就是想結婚,
收彩禮錢的是她爹,應該能做主把他女兒嫁給我吧?」呸!這個糟心男還敢肖想我的明珠呢!
真是長得丑想得美!警察搖了搖頭。「結婚是終身大事,必須當事人自愿,
即使是父母也不能替她做決定?!乖阈哪械墓霉脧堊焱{道:「要是你女兒不嫁給我侄子,
我們可就讓警察去抓她爹了啊,到時候判了刑可別怪我們不留情?!龟懡▏ザ拙肿??
想想我都要笑出聲好嗎。見我跟兩個兒子沒什么反應,
她又繼續(xù)說:「反正女人這輩子都是要嫁人的,嫁誰不是嫁。她只是結個婚就能解決的事兒,
為什么就非要讓她爸去坐牢呢,這傳出去,別人要戳她一輩子脊梁骨??!」我冷哼一聲。
「我還是那句話,誰收的錢你找誰去。」「還什么結個婚就能解決的事,
憑什么要犧牲我女兒的后半輩子換他不去坐牢???」
那女人反駁我說:「她畢竟是個當閨女的......」